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有序发展,更好地反映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竞技状态,特制定马术运动员竞赛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的原则与范围
(一)凡在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均有资格获得积分。
(二)在一个赛季内至少参加一场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或批准的赛事,并获得相应名次,才能获得积分。
二、积分的类型:
(一)中国马术协会马术场地障碍运动员总积分
(二)中国马术协会马术场地障碍青少年运动员积分(18岁以下)
三、积分办法
(一)计算方式
依据马术比赛特点,采用障碍高度和赛事重要性相结合的办法将国际、国内赛事分级划分,结合积分层级、赛事场次、运动员名次综合计算分值。(见分值表)
(二)运动员参加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赛事积分办法
运动员参加CSI系列赛事,并获得相应名次,将按本办法把CSI赛事转换为对应级别进行计算(见分值表)。运动员须在赛后10天内向中国马术协会递交比赛规程、秩序册和成绩单,以便为运动员申请相应的积分。
(三)积分计算不要求人马组合。同场比赛允许一名运动员骑两匹以上(含两匹)马匹参赛,将运动员获得的所有成绩累计计算积分;不同的运动员骑同一匹马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积分按不同的运动员获得的不同名次分别计算。
(四)团体赛个人积分计算
按本办法将团体赛转换为对应级别,依据团体赛决出的个人名次(排位)结合分值表进行计算。(见分值表)
(五)凡参加比赛并获得名次的骑手均获得积分,但被淘汰将不获得积分。(见分值表)
四、积分排名
年度积分为当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运动员参加的国际、国内比赛获得的积分之和。年度积分每年年末清零,不计入下一年度。积分高者排名列前,积分相同以级别高的比赛积分高者为先。同场比赛积分相同以名次列前者为先。
五、所有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比赛都将按照本办法进行积分。随着未来赛事的发展,规模的扩大,中国马术协会可以批准系列赛事(如中巡赛、世界杯联赛、俱乐部联赛)设立赛事内部独特积分办法。
六、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马术协会。
七、本办法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马术协会
2014年3月10日
马术项目场地障碍运动员赛事(含国际、国内赛事)个人积分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