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新疆赛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训练二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人民政府
内蒙古赛区: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山西赛区:山西玉龙马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决赛: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新疆赛区:第一站,2016年5月21 日-22 日,新疆库尔勒
第二站,2016年6月11 日-12 日,新疆新源
第三站,2016年6月25 日-26 日,新疆昭苏
内蒙古赛区:2016年7月9 日-10 日,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
山西赛区:2016年9月3 日-4 日,山西右玉
总决赛:2016年11月13 日,四川成都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以及中国马术协会注册会员。
五、竞赛项目
(一)2岁马组:1000米
(二)3岁马组:1000米、2000米
(三)4岁以上马组:1000米、2000米、3000米
(四)马匹身高1.40米以下组:1000米、5000米(内蒙古赛区)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马术协会完成2016年度注册手续。运动员性别不限,年龄须达到15岁(2001年及以前出生)。
(二)各单位每个项目限报3人3马,运动员每个项目限报一匹马参赛,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项目,参赛马匹在一站比赛中不可兼项。报名参赛马匹数在5匹及以下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5名,马匹数在6匹及以上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8名,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三)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2岁马组马匹须在2014年出生。3岁马组马匹须在2013年出生。4岁以上马组马匹须在2012年及以前出生。马匹身高1.40米以下组马龄:1000米须在2014年及以前出生,5000米须在2012年及以前出生。
(四)同一组比赛中,当参赛马匹数量不足4 匹时,该组比赛将被取消。
(五)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
(六)赛前,如果经赛事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的报名参赛马匹为香港赛马会、澳门赛马会或其他国家 (地区)赛马组织退役马匹,将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特殊规定按照赛事补充规定执行。
(二)马匹负重不得低于50公斤(含50公斤),低于此重量者要增加负重量,以达到此重量要求。
(三)参赛马匹在赛前由抽签决定各班马号各闸位。如比赛成绩相同,以运动员体重和鞍具重量决定先后,重者为先。
(四)比赛在沙(或草)地举行,使用起跑马闸箱,沿顺时针方向进行。
(五)总决赛参赛资格将由各赛区比赛直接产生。新疆赛区每一站比赛各项目第一名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内蒙古赛区和山西赛区各项目(不包括马匹身高1.4米以下项目)前3名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其余参赛资格由2016年全国速度赛马锦标赛各项目前3名和2016年中国马术大赛速度赛马各项目前2名产生。已经获得一个项目总决赛参赛资格的马匹可以参加余下赛区的比赛,并获得名次和奖金,但不再重复享有余下赛区该项目的总决赛参赛资格,资格自动向后面马匹顺延产生。如果同一匹马在不同项目均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则须于总决赛参赛报名截至前确认参加一个获得资格的项目;其他项目的总决赛参赛资格由产生该资格所在赛区的马匹递补。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中国马术协会选派,其它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提出推荐名单,报中国马协审批确定。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对参赛马匹的血统和年龄进行验证,并根据马匹状况决定其是否能够参赛。
(三)大会将对参赛马匹进行兴奋剂抽查,如发现违规,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参赛马匹数8 匹以上 (含8 匹),录取前3名;参赛马匹数6-7 匹,录取前2名;参赛马匹数4-5 匹,只录取第1名。
(二)每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和马匹颁发奖杯、奖牌、奖品和证书。
(三)设 “最佳马匹形象奖”,颁发奖杯一座。
(四)设 “最佳马主奖”,颁发奖杯一座。
(五)总决赛设 “年度最佳骑师奖”1名,颁发奖杯一座。
(六)赛事奖金办法另行规定。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 (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号,传真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至ceabmzc@126.com。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比赛抽签前,各参赛单位在报名表替补运动员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装备自理,着装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装备必须符合赛事规则。
(二)大会承担竞赛组织费用,其它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和马匹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各代表队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与意外伤害,主办和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