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 承办单位
第一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
第二站,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16年6月18 日全国马术耐力赛巡回赛 新疆昭苏
第二站,2016年9月10 日全国马术耐力赛巡回赛 河北丰宁
四、 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以及中国马术协会注册会员。
五、 竞赛项目
个人赛
六、 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不限。随队人员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3人。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马术协会完成2016年度注册手续。运动员性别不限,年龄须达到16岁 (2000年及以前出生),参加一星级比赛须获得中国马术协会耐力赛一星级达标资格。
(三)各单位自带马匹参赛,参赛马匹年龄须达到6岁 (2010年及以前出生)。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达到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站进行检疫,报到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书。
七、 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耐力赛第9版竞赛规则。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中国马术协会下发通知为准。
(二)比赛执行国际马联耐力赛一星级标准,比赛为一日赛,距离80-119公里。
(三)个人赛根据骑手完赛成绩进行排名。
八、 裁判员和仲裁
(一) 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人选由中国马术协会指定,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前8名马匹将授予佩花。
(二) 设 “最佳马主奖”,为马主颁发奖杯一座。
(三) 设 “最佳马匹形象奖”,颁发奖杯一座。
(四) 赛事奖金办法另行规定。
十、 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分别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 5 号 传真: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首日比赛前1小时,各参赛单位可按规则和规程规定在报名表的替补运动员和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 器材和经费
(一)各参赛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伤害与意外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