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7月29 日-31 日,内蒙古锡林浩特。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以及中国马术协会注册会员。
五、竞赛项目
(一) 速度赛马分项:2岁马组1000米、3岁马组1000米、3岁马组2000、4岁以上马组1000米、4岁以上马组2000米、4岁以上马组3000米
(二) 耐力赛分项:个人赛
(三) 绕桶赛分项: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 参赛运动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马术协会完成2016年度注册手续。运动员性别不限,速度赛马运动员年龄须达到15岁(2001年及以前出生),其他分项运动员年龄须达到16岁 (2000年及以前出生)。各单位自带马匹参赛。绕桶赛参赛马匹年龄须达到4岁(2012年及以前出生)。速度赛马2岁马组马匹须在2014年出生。3岁马组马匹须在2013年出生。4岁以上马组马匹须在2012年及以前出生。耐力赛参赛马匹年龄须达到6岁(2000年及以前出生)。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站进行检疫,报到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书。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赛前10天,如果香港赛马会、澳门赛马会或其他国家(地区)赛马组织来函举报或核实报名参加速度赛马项目马匹为其退役马匹,并经赛事资格审查委员会证实的,将不得参赛。
(二) 绕桶赛团体赛限报一个队 (3人3马)。个人赛参赛运动员不限,每个运动员最多报两匹马参赛。各分项参赛队伍可多报l匹备用马。随队人员可报领队1人、兽医1人,每个分项限报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3人。 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三)耐力赛项目运动员和马匹须完成一星级初级达标,赛前未达标的骑手和马匹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速度赛马采用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 《速度赛马竞赛规则》;耐力赛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第9版竞赛规则;绕桶赛采用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 《绕桶赛竞赛规则》。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中国马术协会下发通知为准。(二)速度赛马比赛在沙地或草地举行,使用起跑马闸箱,沿顺时针方向行进。如比赛成绩相同,以运动员体重和鞍具重量决定先后,重者为先。各小项前2名获得中国速度赛马大奖赛总决赛的参赛资格。
(三)耐力赛执行国际马联耐力赛一星级标准,比赛为一日赛,距离80-119公里。个人赛根据骑手总用时多少进行排名。
(四)绕桶赛
团体比赛分两轮进行,出场顺序按赛前抽签决定,取每名骑手两轮比赛中成绩最好一轮,按同队3名骑手累计用时决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若两队总时间相同,则比较两队中用时最短的骑手,用时少者获胜。个人赛分两轮进行,出场顺序按赛前抽签决定,取每名骑手两轮比赛中成绩最好一轮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则进行一轮附加赛,最终决定名次。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人选由中国马术协会指定,不足部 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绕桶、耐力赛按团体前6名、个人前8名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其他名次颁发证书。前3名马匹将授予佩花。
(二) 速度赛马参赛马匹数8 匹以上(含8 匹),录取前3名;参赛马匹数6-7 匹,录取前2名;参赛马匹数4-5 匹,只录取第1名。
(三)各分项设“最佳马主奖”,为马主颁发奖杯一座。
(四)各分项设“最佳马匹形象奖”,为马主颁发奖杯一座。
(五)赛事奖金办法另行规定。
十、 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 (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号,传真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至ceabmzc@126.com。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比赛抽签前,各参赛单位在报名表替补运动员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 器材和经费
(一)各参赛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伤害与意外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