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中国香港赛马·港澳杯(让赛)(香港三级赛)1400 米
日期:2014.3.1
马场:沙田马场-草地
参赛资格:
a.四岁或以上长期在香港或澳门受训的马匹。
b.香港评分介乎 110 至 90 分的香港马匹和澳门评分介乎 125 至 95 分的澳门马匹。
c.定配磅时,澳门马匹的配磅将以其正式澳门评分减十五分计算。
d.公布配磅时,参赛马匹须曾在所属受训地区出赛最少两次。
总奖金 $2,000,000
第一名 $1,140,000
第二名 $440,000
第三名 $230,000
第四名 $120,000
第五名 $70,000
特别奖金
任何马匹倘能连胜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马季举行的港澳杯及澳港杯,其马主 (以次关时为准)将可获得五十万元特别奖金。
配磅:
a. 最高配磅可为 133 磅,而最低负磅则不少于 113 磅。
b. 于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配磅公布后胜出赛事的马匹,每胜出一项赛事须加负 7 磅;假如于加磅后,有关马匹的负磅高于 133 磅,即丧失参赛资格。
c. 于宣布出赛时,宣布出赛马匹的负磅或有需要提高,但最高负磅不会超过 133 磅,而最低负磅则不会少于 113 磅。
见习骑师不得在此赛中策骑。
自由身骑师将不获减磅。
甄选:
a. 此赛只限十四匹赛驹参与竞逐,其中包括最多六匹澳门赛驹。
b. 此赛将有两匹后备出赛马匹但只限从香港赛驹中选出。
c. 撤销报名的请求须于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获选参赛马匹名单公布之前提出方获接纳。
d. 香港马匹将由香港赛马会赛马事务执行总监以及评磅及赛事策划部主管组成之甄选小组负责甄选。如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马季之澳港杯经巳举行,在该赛事中获得前四名的马匹,将获甄选小组给予优先出赛资格。惟于甄选小组进行甄选时,有关赛驹须已报名参加港澳杯方可。甄选小组将会考虑马匹截至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之赛绩。
e. 澳门马匹将由澳门赛马会赛马事务司及评磅员组成的甄选小组负责甄选。
f. 于进行甄选时,评分在指定评分范围以外的马匹,即丧失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