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喜欢马,几年前,在北六环外,跟朋友合作一个马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马。一开始我们选种,挑了三匹英国纯血,两匹阿拉伯,五匹苏高血。英国纯血是为奔跑而生的马,不拉住缰绳就会一直跑到死。咱们上学上学时体育课都跑过1000米,英国纯血的1000米记录是53秒7。一颗心脏就有8公斤重,腱比同样粗的铜丝抗拉力都强。苏高血则是有蒙古马基因,耐力好。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大陆,靠的就是蒙古马所向无敌的耐力和持久力。这几匹马,成了我马场的中坚力量。它们的50个第二代,形成了我的骏马大队雏形。
马场的方向当然主要是赛马,不过除此之外,租给影视公司拍戏也很多。张艺谋拍《十面埋伏》、吴宇森拍《赤壁》,300匹骏马,就来自我的马场。一匹马拍电影,细分不同,角色不同,价钱差得非常多。比如跑跑龙套,一般拍片儿,一天几百块钱。你要它摔一次,有特写,就立马翻倍。要是演关云长的赤兔马,人蹲在马上面扛着大刀飞奔,马风驰电掣,取下颜良首级,这马就算用的是国产普通混血,也差不多要收英国纯血马一般出租的价钱。但普通马没经过训练,拍戏经验不足,当个群众演员容易坏事儿。曾经有一个剧组,到四川拍古装戏。本来要租我的马,后来嫌贵,运费也高,就去当地租了几匹。结果那马第一天就尥蹶子踢了6个人。
马的生活方式很简单,早上起来飞奔1小时,然后开始吃草,一直吃到下午,再飞奔1小时(进行消化)。消化完毕,跟其他的马用马语唧唧歪歪会儿,聊完回窝睡觉。但骑马,就是人与马互动的生活方式了。人类习惯的是面具戴上一打,用肌肉而非情感控制表情,早已经不习惯这种赤裸裸、没有心机巧辩、不用思前想后的沟通了。所以一旦能和自己的马能够开始交流,你会发现原来平时活得那么累。马不认识你的时候,就是喷响鼻、刨前蹄:不愿意理你就是不愿意,别惹我。马认识你了,熟悉你的气味了,觉得你是通情达理的人,可以让你挠它下巴、愿意用脑袋蹭你的手了,那就会用美的惊人的大眼睛,温柔地看着你,让你在它背上一起完成它一生的意义——奔跑。
我们做人做的太久了,既会说话又会写字。动物不会,但它们更善于感受身体的接触和眼神的交流。这些正是我们在文明中慢慢退化的。与马耳鬓厮磨,正可以唤起人类这一部分本性。使我们找到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感觉。
这几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我周末都会着装停当,去马场骑上半天。但有一次出意外了,旁边正好是骑一匹打马球的绕筒马。这种马老是练急转急停,没怎么上过赛道。那天一来到赛道,看见前面一片通途,马上兴奋了,撒欢一样跑出去。马有群体效应,就像在大草原上,一匹跑起来,一群马都会跟着跑。我的马一看绕筒马一马当先,立刻也跟着跑起来。越跑越快,从没到过何种速度。其实仅仅是跑,无论多快,基本也不可能将一个会骑马的人扔下来。但拐弯和急停,就不一样了。那匹绕筒马拐弯时候一个漂移,一下把它的马手耍了下去。瞬间我的马也一个拐弯……
当我忽然有意识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还在马道上,不能被后面的马踩上。高喊:“救命!救命!”使劲往赛道边上跑。但脑子有意识,身体却不停使唤。这时就听着耳边一帮人叫“蔡明!蔡明!怎么样!”我一睁眼,天哪,这辈子没看过这么美的景,残阳如血,一片金黄。我在看看周边,原来我已经在赛道外了,一帮大脑袋围着我,问我有没有事儿。后来据他们说,我当时已经整整昏迷了4分钟,这次足足在病床躺了12天。
但能起床后,我还是去了马场。给那匹马刷刷背,牵着它散散步。以前每次骑完,也会牵着马散步,就像和情人压马路一样,它会特温柔地跟着你,四条腿有韵律地前进。其实骑马摔下来受伤这事儿,也偶有发生。你不必回避自然的力量,只要你和自己的马是有感情的,互相信任的。它软弱的时候,你会鼓励它跨过障栏。你悲伤的时候,它会带着你跑,为你发泄苦闷。人类和自然之间是在不断互相逃离的。而动物可以填补这道裂缝,连接人类和人类的根源、连接野性和文明。骑上马背,就有很多人在飞越那道裂缝,把马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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